#蓟州新闻#
关于核销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公告
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天津市地质灾害隐患点新增或核销管理办法》要求,市规划资源局蓟州分局联合天津市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天津市地质研究与海洋地质中心两支专业队伍开展了巡查核查。
依据巡查核查结论,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向市规划资源局蓟州分局提出了隐患点核销建议;市规划资源局蓟州分局委托资质单位对提出核销的隐患点进行现场调查核实,提出了核销结论;市规划资源局蓟州分局组织专家对隐患点的核销进行了复核。经蓟州区人民政府批准,核销地质灾害隐患点7处。按照《对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现将核销地质灾害隐患点情况公告如下:
一、蓟州分局组织治理完成6处
2024年汛前,芦家峪胡建国民宅崩塌隐患(BH003)、西九户孙淑芳民宅边坡崩塌隐患(B206)、大石峪村东崩塌隐患(B022)、梁庄子村委会房屋崩塌隐患(B037)、西井峪陈宝友住宅崩塌隐患(B001)、东水厂赵云伟(佳美农家院)民宅崩塌隐患(B137)以上6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在2023年完成工程治理后,风险性降低,发生灾害的可能性较小,拟核销。
二、户主自行治理完成1处
果香峪张永顺住宅崩塌隐患(B146)户主于2020年对隐患边坡实施了削方退坡,经过三年的巡查监测,该边坡已稳定,发生灾害的可能性较小,拟核销。
特此公告。
市规划资源局蓟州分局
2024年5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