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爱的我哥不是在风云的名利场,而是私下最最随意的时刻,穿柔软面料衣服,把袖子挽到小臂,自然和你贴坐在一起吃饭的凡人气。
又因为是淡淡的爹系显得生活气好浓郁,以前以为是处处体面的S感,反差成两杯就上脸,微醺絮絮叨叨碎碎念的话多男人,嘱咐谁谁谁照顾好身体,谁又在工作上他会照应。但他又有度,完全不会喝到吐,几番下来还能温柔地和家里长辈应付着道别,这里问问好,那里打招呼,给人一种女婿特别有教养好孩子的感觉。
月明星稀,哥其实强撑着理智是虚张声势,两人喝到头晕晕的状态,保持着肢体控制的理智手牵手回去。目的地并不远,所以他走的很慢,你完完全全能从他迷离的眼神里看出他到位了,而且因为喝得少,醉装都装不出来。
实干家的哥这个时候就会很话多,缓缓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年前谁谁谁答应他的事还没做到啦,这辈子吃过很大的龙虾,你的那颗蛀牙什么时候拔,回去要记得好好刷牙,末了又唉?一声醉晕晕站在那里,冷不丁凑近戳了戳脸蛋,道你最近又瘦了,明天早上我会给你做饭,听到了吧。
这是很少有的时刻,你不忍打断,平常成熟稳重的哥哥总是更多扮演倾听者,能让他起点什么涟漪来,还是不容易的。
“周一那会儿拍戏,去了个婚戒中心,那儿的设计师巨有意思,设计了一款特别夸张的恐龙鸽子蛋。”
他的话题已经从家门口不下蛋的鸡跳转到超级巨无霸鸽子蛋,表情依旧是微醺,语气依旧是慢慢。
“哇,我当时看见就觉得你一定喜欢。”
“但是说起设计还是我们家X老师在行。”
路灯很亮,醉醺醺亮出的手指里,做工不算精致的银戒在中指上闪闪发光,上面有一匹歪歪的卡通小马,两个人的首字母也在下面泛着光。
哥笑,“多好看。”
这是当时恋爱时赶着热潮敲的情侣对戒,实在算不上什么设计,甚至照抄的小画也只学到了三分。但哥很珍视,去哪儿都要戴,其实他是个日常穿搭很锋利精致的男人,这枚钝钝的戒指只显得有格格不入的可爱,
你也曾经忐忑,他会如何不喜欢,只是他从不说任何不好——
“你说又会刻戒指,又会敲,多厉害的一个小女孩呢…?”
泡在月光下,他的脸在酒精作用下泛着淡淡的粉,眼睛弯弯的,没做造型的毛柔柔顺顺,他牵着你的手,手指摩挲着你的手指,指腹又贴着你的手背,十指相扣的时候手掌宽大又温热。
盯着他手指的戒指,你小声地问,“那你喜欢吗?”
他也跟着哼笑,微微皱了皱眉头以做出夸张的表情,声音轻轻地滚出几个字,“特——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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