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声明
本人从2016年与前妻樊馨蔓女士离婚后名下所有公司持股股份全部经由离婚财产分割给了樊馨蔓女士。其中上海纪中文化公司股份对方始终因其一些特殊目的没有按约定执行转股,在我方多次催告下,企信宝显示已依照离婚协议将我名下全部股份转至樊馨蔓女士名下,而2021年我们突然发现樊馨蔓女士又擅自违背我个人意思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把股份又转回到我名下,因离婚后她经营不善把公司搞得负载累累,于是她想把她多年经营不善的债务转嫁于我。多次催告她执行无果,无奈我便多次在各个平台公开声明我已在事实上不是纪中文化股东,并多次公布离婚协议中对此的明确约定,以防相关人士被蒙蔽。
现特再公布一次:自我与樊馨蔓女士2016年离婚以后,我已卸任掉此前所有公司的一切职务,并我持有相关所有股份全部都归樊馨蔓一人所有,其一切债权债务均与我无关。
配图为相关所有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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