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滕长城董明明涉黑冤案
24-05-11 15:04

市政府五年无败诉被曝光后,江苏法院系统标兵法官蒋宝云主审的一审行政案件被发回重审! #盐城爆料##盐城身边事##盐城董晶晶##盐城董明明案##盐城司法局称政府五年无败诉# @全国人大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 市政府五年无败诉被曝光后,江苏法院系统标兵法官蒋宝云主审的一审行政案件被发回重审!

本博5月7日签收了盐城市中院寄出的(2024)苏09行终185号——董晶晶诉盐城市亭湖公安分局、盐城市人民政府行政拘留、行政赔偿及行政复议一案的上诉裁定书。盐城中院认为原审法院@盐都法院 作出的判决基本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据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二审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如下裁定:撤销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2023)苏0903行初272号行政判决书;发回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重新审理;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退还上诉人董晶晶!
一个疑问是,本案二审,上诉人董晶晶的诉讼请求为,请求依法撤销一审判决、撤销@平安亭湖 作出的行政拘留决定书、撤销盐城市人民政府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并依法进行改判。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应当围绕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审理,据此,二审@盐城中院 本应当依法直接作出改判,现在却发回当初作出错误判决的一审法院@盐都法院 重新审理,不知原因何在?
本案一审,庭审期间,承办法官多次公然挑衅法律:主办法官蒋宝云擅自临庭更换合议庭组成人员,在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枉法裁判。甚至,庭审中,还允许被告庭后补充提交证据,无视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15天内提交当初做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所采集的证据和答辩状”。在庭审质证环节,原告代理律师及原告明确提出,要求查看被告提供的全部证据材料原件,法官助理却予以拒绝,要求以庭前拍的照片为准,法庭庭审质证环节本该就证据原件予以质证,这是严重违反证据规则的;同时其又多次打扰原告及代理律师发言;现在这个案子又重新发回到盐都法院审理,我希望盐都法院这次能够尊重客观事实,重事实讲证据,做出公正的裁判!关于本案的重审案件进展,本博将在微博、抖音等平台上持续向大众公开,敬请网友们关注案件进展,共同监督法律的正确实施!
附:盐城市中院(2024)苏09行终185号裁定书及上诉状

发布于 安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