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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小平同志
24-05-09 20:15
微博认证: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 作家、时评人 超话粉丝大咖(中国超话) 头条文章作者
我有个给深圳去的函,深圳给我的答复是:“我们没有立法禁食猫狗,禁食是误读。”我回函:“如果是误读,请你们消除误会”
发布于 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