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山_秋声烛影一梦
24-05-02 17:04

#万事惭强聒# (可能是一个新的吃瓜tag)围观了一篇关于“无使上知”的小论文,因为对朔洛蜀党争细节还有鲁直除起居舍人这些具体不熟我就不评价了,但是对于开头的“无使上知”这段引起鲁直和陶山之争的公案还是没忍住开个麦。

惯例先上长编:
陆佃集有实录院乞降出吕惠卿元缴进王安石私书札子云:「臣等勘会昨来御史弹奏吕惠卿章疏内称,惠卿缴奏故相王安石私书,有『毋使上知』『毋使齐年知』之语。齐年,谓参知政事冯京。且称安石由是罢政。大臣出处之由,史当具载,欲乞圣慈特赐指挥,降出惠卿元缴安石之书【四】,付实录院照用,所贵笔削详实。」
贴黄:「台谏自来许风闻言事,所以未敢便行依据。」
佃集又自注札子下云:「黄庭坚欲以御史所言入史,佃固论其不可,庭坚恚曰:『如侍郎言,是佞史也。』佃答曰:『如鲁直意,即是谤书。』
连数日,议不决,遂上此奏。后降出安石书,果无此语,止是属惠卿言练亨甫可用,故惠卿奏之,庭坚乃止。」

这是陆佃视角,其实陶山鲁直之争理论上来讲和小苏都没啥关系,毕竟小苏是台谏嘛,风闻言事也是大宋台谏听风就是雨的优良传统了(欧老师:……)陶山的异议在于台谏可以随便说话但史书不能全以御史所言入史(题外话一句如果全以御史所言入史恐怕你宋真是全朝奸邪一个也跑不了……)尤其大臣出处终究还是要严谨言出有据,而如果按照御史所言的逻辑链条即整个“缴书事”是吕惠卿缴奏老王私书①——老王私书有毋使上知之言②——安石由是罢政③的写法是为谤书。

不管按照陆佃、黄庭坚还是苏辙视角①都是存在的,不然也不会有求降私书,但是问题也就在这个②是否成立,在封建时代如若写了毋使上知几乎等同于欺君之罪,而事实上小苏奏折加上大苏谪官制词也差不多把老王钉死,包括后续南宋要求罢配享也是以此为据(图一)而如果②不存在,③也就很难成立,本来关于老王二次罢相的推论很多此处不赘述,所以重点还是在于②即私书里写了什么。

陆佃视角上已引都是为公事并无毋使上知,李焘视角是“然元佑实录虽不于安石罢相时载缴书事,仍于冯京参政记载之。佃称庭坚乃止,诚耄昏矣。”但陶山重点本来就在于“大臣出处之由,史当具载”即老王因为这御史所引的私书欺君之言由是罢政上,“庭坚乃止”与前文的“缴书事,已奉朝旨下逐官取会,并无照据,删去”实际上恰好可以对上。

李焘进一步质疑“兼疑此札子实不曾上,佃所称降出安石书果无此语”,直接质疑整件事情都是陶山信口雌黄,即连乞降书的折子都不存在,那么陶山的果无此语自然也是一面之词了。而质疑的论点在于“若诚如此,则绍圣史官何以不明着其事乎?且安石与惠卿私书,何但如此,但其一耳。”

这则质疑就很有些牵强了,如若“并无照据”还不叫明着其事真不知道怎么写才叫不明着了,即使按照北宋君子小人经典二极管之分,陶山在旧党评价体系里也是“以佃不附己,专付之经术,不复咨以政”的刚直自守,所以李焘固质疑也没有说死只说“不可信,姑存之”。而“但其一”则更有剖腹取粉之意,提出者无法提出何来之由,而证明者却需要自证查看所有私书。

那么便用图二所引的问题,从熙宁末年吕王相继罢相到元佑,如此之古人认知的大罪何以过了十一年才有此孤证?私书中语又为何只有这两句不偏不倚传到小苏耳中而之前之后都再与闻私书其他语录?

关于此事一直不乏后世讨论,二程朱子都围绕此事开过麦(图二)二程作为同时代的人都未与闻实据,朱子则是脑补真的写了这些句子最后被神宗销毁(要真是这样赵顼也太爱你荆主动帮忙销毁欺君证据了是吧……)说来说去仍是没有实据。

大概如此。

发布于 新加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