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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4-29 20:46 微博认证:本地资讯博主 (延安) 头条文章作者

@靖边宣传 @靖边生态环境局 网友4月29日反映,位于榆林靖边县307国道旁靖伟混凝土商砼站,靖边县镇靖镇英标实业有限公司(商混站),环保意识淡薄,场地有大量沙石露天堆放,没有覆盖,部分道路存在未硬化,未采取密闭、遮盖、围挡等措施防治扬尘污染,污水(洗罐水)更是场地乱排放。英标实业有限公司原材料未采取遮盖措施,现场卸料更是粉尘弥漫,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贮存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当密闭;不能密闭的,应当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并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或者停业整治,对不能密闭的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或者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等之规定。具附近居民反映,每当遇到刮风天气,沙尘扬的到处都是,直接影响地方环境,影响周边居民日常生活,出行存在安全隐患。笔者质疑,靖边县靖伟商混站是否有办理环评手续?如办理了环评手续为何藐视《环保法》?希望靖边县有关部门,靖边县自然生态环境局能够重视。每一个公民都有监督权,保护环境,人人有责,不要为了赚钱,忽视法律法规,破坏生态环境。执法部门也应该对违法违规想象进行查处,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http://t.cn/A6TeWd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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