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之前的聊天记录,把这件事简单说一下。2018年7月我接到郭涵打来的电话,想找我拍照,我问要拍谁,他说自己在做一本杂志,想拍点儿跟时装商业大片不一样的照片,我很开心有人能认同自己的风格,欣然接受。由于郭涵是熟人,而且他承诺会拍十二期,已经确定的艺人有ZHAI先生和Z先生,9月去澳洲和巴黎拍摄,所以我很兴奋,觉得自己可以拍出一些很好的图片。我们开始讨论图片风格、杂志设计、拍摄地点什么的…然后他突然说先定了拍王凯,去美国。我当时在北京租了很多设备,背景灯光机器加起来超重不少,在机场还罚了款(当然是我自己缴纳的),因为被要求只能带一个助手,我们两个人还充当了搬运工的角色…约好了在当地一起去选拍摄地点但是郭涵没有出现,拍摄过程也没有专职工作人员只有他叫来帮忙的两个朋友,服装师也没有我记得给王凯的衣服夹夹子还是我助手去做的,可以说这次拍摄是我遇到过的最不专业的一次,但是好在照片得到了大家的认可。接下来就是挑图片修图片的大量后期工作,我按时把调好的小图按时交付给当时负责这个案子的叶小姐,由于对方一直未按约定结尾款,再三催要也不见回复,还用各种理由推脱。而且还在没有告知我的情况下,直接跟助手索要私自找我助手要原片(出版用图),这又是什么行为呢?!而且在整个过程中,对方的要求总在变,一会儿说创刊号一会儿说要四个封面一会儿说改成写真集…再之后就更离谱了,说好的澳洲和巴黎的拍摄没有了音讯,甚至Z先生的写真集都发行了我才知道摄影师换人了。在这个过程中,明显的感觉到自己被骗了,郭涵一直不露面,叶小姐对之前签署的合约的解释,也很是让我费解,我自己搭上时间、金钱、热情不说,还有可能是更多的东西。
一年多后,在对方明确说杂志取消了这期刊并且以后也不会再发行之后,陈诚联系我问在不违反之前合约的情况下可不可以把照片卖给她们,我告诉陈诚我不能卖照片,所以我们没有私自进行照片的买卖,对方也没有照片,更没有仙人跳一说。
关于拍摄费用我一共收到两笔私人帐户的汇款(其中一笔是合约过期后付的),共计10万元。拍摄合同是我跟公司签的,合同约定由公司为我代扣代缴个税,我本人没有缴税义务,更不存在偷税漏税行为,如果公司没有依约履行代扣代缴义务的话,应该由公司承担责任。 说了这么多,占用了大家时间,只为还原真实事件,也不再多做回应,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