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太普同学
24-04-10 17:55 微博认证:2024微博年度新知博主 科技博主

我决定犯罪。
不是那种可以嘻嘻哈哈就算了的恶作剧,而是如果被抓住会实打实坐牢的犯罪。
这当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随便去犯下些什么罪行并不难,但不符合我的要求。有几条要求是必须满足的。我在电脑上写下这些条款。这有一些冒险,因为其他同事有可能会看到。但冒险本来就是犯罪的一部分。
首先,得是十足真金的犯罪,不能是那种“在所有共享单车坐垫上涂黑色油漆”之类的恶作剧。
其次,不能被抓,所以不能是什么会引起大搜捕的罪过。我只是想犯罪,并不想被抓。
最后,尽量不要伤害别人。我只是想犯罪,并不代表我是个坏人。
这么一来,能够选择的犯罪方式就相当有限了。但这件事非干不可。
大部分时候我是一个很随和的人,没有什么非干不可的事情。但这件事非干不可。当然不是那种一拍桌子站起来说“我要去犯罪”那样的坚决,但这个念头会一直出现在我的工作列表里、购物清单里、我睡前读的书里,和睡着后的梦里。

我想要完成一次犯罪,给世界留下一点伤害。当然不能太大,否则就违反了第二和第三条原则。合适的犯罪方法并不好找。
如果你也看过那个话很多的日本大作家写的书,你肯定会和我一样想到《再袭面包店》这部小说。所以我下意识地就开始寻找适合的面包店,并且还真的找到了。它的位置很偏僻,所以监控探头很少;这家面包店的面包又很难吃,总是卖不完,就算我不去抢,也要过期报废的。而且,我不会抢很多,所以应该也不会引起全城搜捕。
但根据抢劫罪的定义,只要我拿着刀胁迫店员把面包给我,无论案值多少都算是抢劫。那就是一次正统的犯罪了。
大作家不愧是大作家,面包店拿来抢劫真是再合适不过了。
所以此刻我站在面包店里。我穿着一身两面可穿的连帽衫,戴着口罩和兜帽。除了我以外,店里只有一个无所事事的客人,和一个同样无所事事的店员。晚上的这个时间,面包师们早就下班了,只有她需要负责把这些又不新鲜又不好吃的面包卖出去。这份工作也并不比我的好到哪里去。

我走过去,尽可能凶狠但低声地说:“把你店里的面包都给我,装在大袋子里。”说着我亮了亮怀里的刀柄。当然,这就是一把普通的水果刀,从店里买来以后我从来都没磨过,基本上不太可能造成什么伤害,但只有拿着凶器,这么干才算是抢劫。
要说起来,店员手边切吐司用的刀看上去要长得多也锋利得多,她如果用那把刀反抗的话,我可能就要落荒而逃了。
“那你去拿呗。”店员很没好气地指指另一个客人,“不过他先来的,你让人家先拿。”
“不是,我是来抢劫的,把你的面包给我!”我很生气地放大了一点声音,但没有拿出刀来挥舞。没必要提醒她还有“刀”这么回事,对吧。
“啥?时间到了,所有面包都是要扔掉的,你们想要都可以拿去。”店员满脸疑惑。
我看了眼时钟,晚上九点了。刚刚看到的那个客人拿着个塑料袋,往里面装着面包。
“你要不要,要的话给你个袋子。”店员好心地递过来一个大纸袋。我下意识地接过,然后意识到这距离犯罪也太远了。
我想要的又不是面包,我想要的是犯罪。再说这里的面包真的很难吃。
店员索性从柜台后面走出来,从我手里拿过袋子开始替我装面包。在我反应过来以前她就装了大半袋,递给我。

我觉得自己快崩溃了。这样根本算不上抢劫。退一万步说,这如果是抢劫的话,那我需要带走的战利品未免太多了——原来我的计划是随便拿几个面包,然后恶狠狠地把它们全都吃掉。但若是一大袋的话,要吃完未免也太撑了。何况真的很难吃。
第一个拿面包的流浪汉走掉了,现在店里只剩下我们两个人。理论上我的犯罪还没有完全失败,我可以让她把收银机里的钱交出来,但我又不太好意思对一个刚刚替我准备了好多面包(虽然不好吃)的人做这种事情。
“然后你刚刚说什么?抢劫?”店员问我。
“啊……对,本来是想来抢劫的,抢面包。但是失败了。”我尴尬地掏出水果刀,“无论如何都想要犯点罪,结果到你这儿面包成免费的了。”

“那还是我的不对了是吗?”店员很没好气,“就一定要犯罪吗?”
“一定要,否则就跟羽绒服里钻了根羽毛出来,钻到保暖内衣里一样。心里痒痒的。”我说。
“被你说得我都想犯罪了。”店员摊摊手,“除了抢劫面包店你还有什么主意吗?”
“如果又要不造成太大伤害,又要确实地犯罪,那我就只想到抢面包店了。”我说。
“那要不你明天再来?我让你抢,保证你抢完了我不报警。”店员说。
“可是那就不叫抢劫了。抢面包店的机会只有一次,已经毁掉了。”我很颓丧地坐在就餐区,店员在打扫卫生和清理过期的面包。
店员突然想到了一个办法。为了强调这是个好办法,她特意把头上已经关掉的灯又打开了一下。
“我们袭警吧。”

这听上去就不是一个好主意。抢劫面包店是一回事,袭击警察又是另一回事。真这么干的人一定会被警察抓起来的。
“每天九点半会有个警察巡逻经过这里,到时候我们就用全麦面包砸他。”
我觉得用全麦面包砸他未免有点太过了,我们只是袭警,并不是故意杀人。我从袋子里拿出一个可颂掂了掂,觉得还挺趁手。
我们俩提着一袋子的可颂,在门口等警察路过。我不确定用可颂砸警察算不算袭警,但理论上应该算。
警察走过来了。我从袋子里拿出一个可颂,准备扔到他的脸上。但他离我们还有一段距离的时候,店员就“哈”地一声,往警察那边扔出一个可颂。
因为离开很远,她的臂力又不强,而且嘴里还“哈”了一声,警察很容易就接住了可颂。他跟店员道了一声谢:“多谢啊,正好没吃晚饭。”
很明显,他把这个面包当做了店员的善意,一边走一边打开面包啃了起来。我们望着他的背影,互相对视了一眼。

我轻声抱怨:“你说说你,这么沉不住气,离那么远就扔做什么?”
店员说:“我紧张了。”
“那你还哈哈一声,为啥要哈一声?”
“因为这样感觉发力更强一些。”
“你发力强就扔这么点距离?”
“那你说怎么办?要不然追上去接着扔?”
远远的,那个警察好像在咳嗽,甚至咳弯了腰。我觉得这也可以理解,这家的可颂放的黄油很少,不配一杯茶的话很容易噎着人。
“我们让那个警察噎着了,这算不算袭警成功?”店员问。
“我觉得应该,不算吧……”
“不算吗?我看他还挺严重的。”
“他也没打算来抓我们啊。”
“那才叫完美犯罪知道吗?”
“算了,那算吧,但你扔了面包我没扔,所以只有你完成了犯罪。”
“你帮忙拎袋子了,你至少得算个从犯,你还教唆我来着。”
“行吧,那再见了。”
“再见,哎你面包不要啦?”
“不要了,太难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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