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说明:
1、2018年8月,工作室接到新杂志创刊拍摄邀约,艺人按杂志方需求完成拍摄后,工作室发现,该杂志的刊号及名称与此前告知的不一致,存在违反中国新闻出版行业相关规定的情况以及此前双方拍摄前的约定。
2、该杂志因自身原因未能如约创刊建立,后又与工作室沟通希望将所拍摄图片改为商业用途进行刊印售卖,工作室认为此次拍摄只限于杂志封面合作,无法满足对方这一需求于是予以拒绝。
3、该杂志方所承担的费用均为杂志拍摄所需而产生的费用。除此之外,艺人方及本工作室均未收取任何形式的报酬。
故此,艺人已如约完成了杂志拍摄,不存在任何违约行为,拍摄所产生的费用支出按照约定,均应由杂志方承担,与艺人无关。
针对此事在网络以讹传讹所造成的严重负面影响,本工作室将保留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的权利。以上,本工作室将不会再对此事作任何回应。
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