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后妃[超话]#
道光二十四年九月初十日,由于总管太监和内务府大臣查到咸福宫太监李得喜私藏皇帝赏赐彤贵妃的官物,皇帝将彤贵妃降位彤贵人,彤贵妃曾经由于晋封发给的金册金宝朝冠朝衣都被收走。
这条记录的相关档案显示:
1、彤贵妃把皇帝赏给自己的官物赏赐给自己亲信的太监了,这种行为被皇帝定义为“丧良、不知自重”,对太监“狎比亲信、大负朕恩、有玷贵妃之位”;
2、彤贵妃把皇帝赏给自己的官物赏赐给亲信太监这件事让彤贵妃获得的处置是“革去贵妃,降为彤贵人,其金册宝印即行交出,命广储司收贮,朝衣朝冠交敬事房”;
3、收彤贵妃赏赐的太监李得喜被定义为“何等下贱不堪之物”,后续刑部跟进追究。
从这个记录看:
1、一度被道光皇帝喜欢火速升迁的住在咸福宫的彤贵妃(从道光十一年二月入宫封彤贵人到道光十六年七月初七封彤贵妃仅仅用了五年多的时间)由于把皇帝赏给自己的东西转手赏给自己的亲信太监被一次性从贵妃降为了贵人;
2、彤贵妃被降为贵人后,其各次升迁(贵人到嫔、嫔到妃、妃到贵妃)获得的金册、金印、金宝等都被要求交广储司了,以往贵人以上级别的朝衣和朝冠都被要求交敬事房了;
从这个事件引申开来:
1、清朝后妃收到的赏赐确实更多意义是使用权不是所有权,彤贵妃受赏得来的物件不论是真的给了亲信太监还是通过亲信太监转手倒腾出皇宫给了谁,都是不被允许的,都是不被原谅的大错误;
2、清朝后妃的降级不需要宫斗那么复杂,从已知记录看,不论是彤贵妃赏太监还是其他妃嫔虐待自己身边的宫女、亦或与太监任意谈笑,都是降级的合理理由,甚至有时宫女失职犯错也会累及其主子降位;
3、清朝后妃的升级虽然大部分是一级一级升,但是降级可以连降几级、短时间多次降级、降成比答应还低的官女子(小选秀选出的宫女级别);
4、清朝后妃每个女人钱物都有账本记录,在宫里开销足用的情况下攒啥都是没有意义的,死能带去的并不是自己拥有的而是皇帝指定的,其他遗物分配权(含收回)都是皇帝说了算。
后续(彤贵人每熬死一位皇帝晋封一级,最终还原到了彤贵妃[并不简单]):
彤贵妃此后在道光朝一直没有再得到晋封;
咸丰即位彤贵人被遵封为皇考彤嫔;
同治即位彤嫔被遵封为皇祖彤妃;
光绪即位彤妃被两宫皇太后尊封为彤贵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