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华行动陶LN
24-04-07 16:13 微博认证:微博2016十大影响力医疗大V 长文原创作者 超话粉丝大咖(疫苗超话)

邪不压正,恭喜@一路为医 陆巍医生艰难地打败了作恶的张煜医生。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如下:

1、被告张煜,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在其知乎账号“张煜医生”中连续七日登载声明,向原告陆巍赔礼道歉(致歉内容须经本院审核,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据原告陆巍的申请:在人民法院公告网刊登本判决书主要内容,刊登费用由被告张煜负担);

2、被告张煜,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赔偿原告陆巍公证费13480元、律师费10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问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3年修正)》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发布于 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