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学院民商法学接收调剂
民商法学专业缺额 2 名,仅接收报考民商法学专业的考生,
统考科目需与我院民商法学专业招生目录相同(即思想政治理论、英
语一)。要求初试总分不低于 370 分,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不低于
65 分,专业课不低于 9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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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