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完《重走》,怅然若失。竟然丝毫没有用600多页跟完3000多里路的喜悦与放松。
尤其是这个标题为《那么,人生的意义究竟是什么呢?》的尾声,平实地描摹着当年68天湘黔滇旅行团部分人物在其后几十年里长短和幅度不一的命运起落,更看得让人心头被堵得满满当当却又空空落落。
看这本书时,总有一个问题在我脑海中闪过,并且被我带着微笑问出:是怎样的神经病才能想出这样的主意,并且真的付诸实施了啊!
在两段时隔80年的旅程之间丝滑切换,全凭作者的双脚与文字对于节奏的把控。但直到196页,我才第一次感受到了作者本体特性的暴露。杨潇描述自己也曾享受在时尚媒体管理职务上事无巨细的忙碌,甚至在得知外婆即将离世时,仍在默默流了会儿泪之后,继续在大样上编辑那永远不可能改得更好的稿件。
“我已经忘了为什么不买当晚的机票,正如我也忘了自己为什么曾有这么逼仄又怯懦的理性……如今我已经接受了生活就意味着变化,但总忍不住偶尔回去看看,看看那些凝固的自己,仿佛这样就可以对抗时间不动声色的残忍。”
在两段旅程之间跳荡的同时,于这样偶尔闪现的自述中拼凑我对“能写出这样一本书的会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的好奇,也同样变成了阅读这本书时的一个小小乐趣。
我甚至会想,在阅读过程中激发起对于作者本人过多的兴趣,这是不是“对”的。正如即便我在拍小视频后口条变得顺溜而脸皮也变得更厚,每当我在写出自己也觉得不错的文字而评论区也果然有不少夸赞时,我也仍然会想——如果读者在看过一篇文章后的第一反应是“作者也太会写了吧”,而不是“这篇文章真的好有道理”,那么这是不是“对”的?
杨潇的文字无疑优秀,他真是把一个很难写的题材写到了这么好。我是2月8日小年夜从上海开往北京的高铁上开始读这本书的,当时我太太带了《在路上》。我读到的第一句是“这个42升的登山包比我想的要小”,而凯鲁亚克开启旅程的第一句则是,“第一次遇到安迪是在我和妻子分手后不久。”
记得当时我俩还感慨——啊,这些很会写的人,仅仅只用一句话,就能给一本书一个不凡的开始。
我在微博上也算写过不少读后感了,老实说这回还是比较少见地让我一时间无从下笔。可能是《重走》这本书太过庞大了,这一路让我产生了太多的感受;无论我如何在【已阅】中记录,都只能记录下我感受中的一小部分。而无论我从哪个角度推荐这本书的好,也只能道出这本书妙处的一小部分。
最后上一张地图吧,是我今天下午读完本书掩卷时发现,封面的内页竟然还有一张地图。看到这样的地图,就觉得自己去过的地方可真少啊!长沙还是因为《体坛周报》在那里去过几次,我竟然连昆明和贵阳都还没有去过。
算了,看过就当去过。但你们可不要看过就当看过啊——这本书,值得从头好好看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