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员石桥
24-03-14 16:45 微博认证:特约撰稿人、退役军人、微博乡村振兴助威团成员、微博社区志愿者

校园暴力何时休,近日河北邯郸,网传3名初中生霸凌同学后,又将同学杀害。3人作案后,为了掩盖犯罪事实又掩埋同学尸体。据了解,3人作案后还故意转移警方和家长找人方向,在铁证面前才承认其所作所为。让被害人家长无法接受的是,被害人身上多处致命,这起事件再次将校园暴力这一社会问题推向风口浪尖,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深思:

目前,当地村书记回应确认了此事,并证实作案的三人已被警方抓获归案。但当时主管部门尚未发布通报,我们应当要以主管部门发布通报的案情为准

很难想象这孩子生前究竟经历了怎样的摧残,这让家长悲痛欲绝,这样的行为,不仅是对生命的漠视,更是对人性的扭曲和道德的沦丧

很多网友都在讨论这三个小恶魔,最终会被处罚么?

网友评论区里声音一致,强烈呼吁,这些罪行无论犯罪者年纪多小,都应受到应有的严惩。“不论未成年,也要受到最重的惩罚”,这样的行为如果不严惩,还有什么能叫正义,这是很多网友的心声

刑法(修正案第十一)已经对要求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有所降低,但12-14周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的,还是要经最高人民检察院i核准,才能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

也就是说,三人到底要不要承担刑事责任,要看其作案时的实际年龄。即12-14周岁要向最高检申请;14-16周岁则因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故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但刑法明确规定,未成年实施犯罪行为的,最多只能判处无期徒刑,连死缓都不可以

民法典第1188条规定,无民事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未成年”三个字,不应成为违法犯罪的保护伞,人人都拿它当免死金牌,那将会有更多无辜的人遭受“未成年”恶魔的迫害

俗话说“子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相信三人能走到今天这一步,绝对不是一朝一夕所造成的!其家长应当反思

期待尽快查明事实真相,依法严惩凶手,为受害者及其家人讨回公道。但是也更希望,社会各界能够共同努力,给我们的孩子,营造一个和谐、安全、健康的校园环境,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在阳光下茁壮成长

发布于 安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