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丁彦皓被上海虹口警方治安拘留8日的第6天。
饶谨在他的微博说,“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诽谤我的丁彦皓再次被拘留。”
这里有点想法与大家共享。
1、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这句话是理想而不是现实。
丁彦皓和饶谨之间的纠葛源于丁彦皓对饶谨、司马南等人抱团侮辱诽谤中国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不满,为公共利益写了一篇文章,就被饶谨在网上公开诽谤成“犯罪团伙”成员。这是典型的侮辱诽谤,可上海办案的公安机关,并没有处理饶谨。之后,饶谨又把丁彦皓老婆的名字挂出来网暴,公安机关依然没有处理。
饶谨的嘴里的这张“网”也是有边界的,网住了丁彦皓,放过了饶谨,这不是法的本质。因此,法外到底有没有不法的栖息地,只能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喊口号,有啥用?看不见的公平正义,其结果是啥?不言而喻了吧?
2、饶谨说丁彦皓诽谤了他。这话确定不是玩笑?饶谨自己给法院的诉状中,明确写道“自2021年12月14日”,该用户以“性侵”“强奸”“强奸犯”“带毒”“畜牲”等对他侮辱诽谤。从警方已知的证据看,丁彦皓是在2023年3月12日以后才有了“违法事实”。
也就说如果仅仅因丁彦皓说了几句饶谨“强奸”“性侵”,他也“没有凭空捏造事实”的情节,怎么就构成诽谤违法了?难道全国人大已经修改了“诽谤”的认定标准了?还是“诽谤”的认定有了新标准?至于上海警方有没有掌握丁彦皓其他违法事项,这事儿还得等等看。
这里我还是要重点说一句,饶谨也就欺负丁彦皓,他就是不敢来西安,这儿可真有个诽谤的事儿等他认领。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就不能有特殊人物出现。否则,法的公信力在哪里呢?
发布于 陕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