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用百货区】
我和杰克的初遇是深巷中的泥潭。
他穿着豹纹棉大衣,月色照进他的眼珠里,蓝色。我带他回家了,才知道他就是这条街远近闻名的“头牌”。他总摆出这副样子,所以才让无数的烟草味的、酒臭味的过客驻足。眉眼像钝的刀,总是带着笑捅向对面的人,还在回味他蓝色的眼珠,就死了。
我知道我们不是一类人,他风尘却不媚俗,清汤寡水的身姿还要隐匿在不合身的大衣下。可我真不是什么好人,冰菓一样的心埋葬在出租屋里,着实不高尚。
我收留了他,表面是这样的,只有我心里知道,我希望他留下来。他丝毫没有当一条流浪狗的自觉心,反而在陈旧的环境里当上了辛德瑞拉。每天晚上回家我都能看见他好似假寐的泡在月光里。我没说过什么,事实上我也从没想过我和他精神上能同频共振。
我只是喜欢看他轻浮的皮囊和蓝眼珠。
指尖燃出一点红星,在没开灯的出租屋里格外刺眼。
他连滚带爬来到脱了皮的沙发旁,跪坐着问我,是什么味道。我吐了口气,笑了笑,你的味道,我是这么说的。他不信,缠着我,我最后给他尝了一口,他嫌弃味道不好,手摆的像拨浪鼓似的跟我闹,我又亲亲他的唇,他才消停。掐灭烟头,我回头看他的眼睛,抚摸他的眼皮。
“我给你眼珠挖出来,再新长出来的,会不会是蓝色的啊?”
“可以试试。”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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