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敲盆姐李新华
24-02-17 03:13

被推回原点的控告: 5年过去了,对于我的控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检察院也把我推回了原点,让制造问题的乌鲁木齐市检察院解决问题 。

5年来,我多次向自治区检察院递交控告材料:控告乌鲁木齐市检察院公诉科刘进波和控告乌鲁木齐市中级法院法官邓颖、张诚和王超等人执法犯法,涉嫌犯罪。他们总是各种推诿,不予受理。

仅2023年,我去了7次自治区检察院检察服务中心,继续申诉、控告。

2024年2月7日我再次去自治区检察院检察服务中心,他们不但没有对我2023年又递交的控告材料给出处理结果,接访我的帕主任和李主任却5次告知我:不要在网上发贴,2次告知我:不要乱跑!

关于控告,这次二位主任的做法是:

1、关于我对乌鲁木齐市中级法院法官邓颖、张诚和王超的控告,他俩不表态;

2、关于2023年7月31日由最高检转到自治区检察院,关于我对自治区检察院检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用推诿、耍无赖的方式不受理我控告和申诉的投诉,他俩不表态;

3、关于我对乌鲁木齐市检察院公诉科刘进波的控告,他俩让我去乌鲁木齐市检察院,称已对接好,会受理。
帕主任说:“关于这个控告,你到乌鲁木齐市检察院。我给他们打电话,这个他们要受理呢,它不是控告申诉部门办,他把这个线索要移交给第五检察部检察侦查部,他们检察完、审查完,由他们给你答复”。

无奈,第二天(2024年2月8日)上午我和李霖父亲去了乌鲁木齐市检察院检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看完我的控告材料,让等他们领导。

我俩等了近1个小时,来了二位领导和一位作记录的检察官,他们在一间带有摄像头的接待室接访。

一位是赛检察长,维吾尔族帅哥,他自我介说自己从事政法工作已39年,曾在法院、政法委工作过,调入市检察院已近二年时间。

另一位是这个检察服务中心现在的主任,是位维吾尔族中年美女,2019年和2020年曾多次接访过我,那时她还不是主任,当年的王主任估计现在已退休了。当年这位美女具体职位没说过,我看到宣传栏上是“党支部副书记”,因为她是少数民族,名字不太好记,我没记住,好像名字第一字是帕,几年后的今天再次接访我,所以,她没有自我介绍,我称她帕主任。

还有一位是用笔记本电脑作记录的年轻女检察官,名叫严新宇(音),几年前多次接访过我,当年她具体工作是作登记和记录。

帕主任看过我递交的2页控告材料和所附的8页书证,说:“你儿子已经出狱了,控告,要由案件当事人来控告,是你儿子来控告。这是法律规定的”。

我瞬间觉得这个女帕主任可能得到了上级领导自治区检察院检察服务中心那个男帕主任的传授。因为2023 年8月17日我再次去自治区检察院检察服务中心递交申诉材料,帕主任说:“你儿子已出狱,应该由他本人来申诉”,我说:“我有李霖的《委托书》”,帕主任说:“现在必须由他本人来”。可是,等到2024年这个春节前李霖到乌鲁木齐市,我和李霖去自治区检察院检察服务中心递交申诉材料,他们又是另一种说辞,没有受理。他们能做,我却不能说出来?具体情况这篇文章里已写。

现在,乌鲁木齐市检察院这个帕主任以控告由当事人来控告为由拒绝受理我的控告,并说是法律规定的。我就问了她二遍:“你告诉我,是哪一部法律规定的?”,她没有回答,最后她收下了我的控告材料。

因为2020年4月29日以后,乌鲁木齐市检察院和自治区检察院都以刘进波已被处理过,以蒋检(乌鲁木齐市检察院前任副检察长蒋兴国,现担任克拉玛依市检察院检察长)已公开答复为由拒绝受理我的控告,所以,我首先向赛检察长说这二件事的大致情况:

第一件事关于刘进波被处理:

2018年我儿子李霖案在审查起诉阶段,乌鲁木齐市检察院主要承办检察官刘进波拒绝我自己请的律师阅卷和会见,他给我推荐的田律师坑害李霖。

2018年10月 31日乌鲁木齐市中级法院对李霖“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违法进行了全程半小时的不公开开庭审理。

2018年11月 30日起,我开始不断向乌鲁木齐市检察院、自治区纪委监委书面举报公诉人刘进波违规给我推荐律师等问题。

2019年6月28日,乌鲁木齐市纪委监委驻乌鲁木齐市检察院的工作人员给我打电话告知:已对刘进波进行了行政记过处分。我当即表示处分太轻,并表示之后要控告刘进波涉嫌犯罪,要追究他的刑事责任。因为此时我已拿上了公检法办案人员大量造假陷害李霖的全套案卷,当然包括刘进波作恶的证据。

第二件事关于所谓公开答复会:

2019年9月起,我不断向乌鲁木齐市检察院递交控告材料,控告刘进波在办理李霖案件过程中,执法犯法,已涉嫌犯罪,并不断去催问结果,已高达25次。

2020年4月28日,我接到乌鲁木齐市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打来的电话:“明天上午北京时间11点,给你约了蒋检”,即:蒋兴国副检察长接访。

2020年4月29日上午我和李霖父亲提前到达乌鲁木齐市检察院后被告知是公开答复会。

会议由蒋兴国主持,其中有一位是蒋检请来帮腔的乌鲁木齐市启丰律师事务所女律师贺淑惠(音),其余都是市检察院的人。

第二督察部主任梁新蔚针对我的控告,用歪曲事实和曲解法律的方式进行了答复。

最后蒋副检察长斥责我:“你控告公检法构成犯罪?你要追究谁的责任?”,“你不要提无理的要求”。

从此,乌鲁木齐市检察院和自治区检察院都以已对刘进波进行了行政记过处分和乌鲁木齐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蒋兴国已“公开答复”为理由不受理我的控告。

赛检察长听我说完,这位在新疆政法系统工作39年的老干部说:“蒋兴国是一个非常优秀的检察长,如果他不优秀,组织不会把他调到克拉玛依市检察院当一把手”。

我笑了:“你们官场上的事我们老百姓心里清楚”。我说:“我希望你们以后能依法办案”。

赛检察长说:“必须的。我们这是人民的检察院”。

我说:“你们做到了吗?如果你们做到了,我不可能来你们这里”。

赛检察长说:“你说我们没有做到,但是,我们做到了”,“关于你的控告,我看完材料以后给你答复,那个答复会的录像我也要看一看。我们是依法保护当事人双方的利益”。

我不能公开评论,此处省去一万字……

我说:“刘进波祸国殃民,他的行为,不但坑害当事人,还给国家抹黑。如果他没有构成犯罪,那你们就起诉我诬告陷害吧”。

在这次接访中,帕主任和严新宇(音)分别用手机对我们拍照,而我俩的手机在进乌鲁木齐市检察院大门时已按要求存放在人工进门口的安检处了。

让制造问题的人解决问题 ,其结果,就是秃顶上的虱子,明摆着的。

发布于 新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