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杰律师金融犯罪辩护
24-02-16 13:05 微博认证: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 律师 曾杰 法律博主 头条文章作者

#薛之谦 盗摄#所谓的法律禁止的盗摄,是录音录像,这是产权保护的大原则,但是并不包括拍照。
在电影院看电影,拍几张照片,分享出来,说说感受,无伤大雅。但是有好事者拿来说事,还扣一个盗摄的帽子。
就是过年了吃多了撑的。 http://t.cn/R2WxRp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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