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敲盆姐李新华
24-02-10 03:24

5年来,我多次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检察院递交控告材料,2022年5月开始递交申诉,他们总是各种推诿,不予受理。2024年2月7日却反复对我说:“不要在网上发贴,不要到处乱跑”。难道他们的主要职责更换了?

2018年我儿子李霖被新疆乌鲁木齐市中级法院用充满谎言的《判决书》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4年。由于我拿上了乌鲁木齐市公检法办案人员大量造假陷害李霖的全套案卷,5年来,我一直在申诉和控告。

2024年2月5日,我和李霖父亲同李霖一起去自治区检察院递交申诉材料。检察服务中心的李主任说“这种案子是严打案件,不予受理”,我一再大声问他:“不受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他才让窗囗工作人员收了申诉材料,并且说2天内给我答复。
当晚我把经过发在了微博上。

2024年2月6日,我接到自治区检察院李主任打来的电话,通知我和李霖7号上午去检察院,他们给口头答复,我说:“我给你们递了很多材料了,我要书面答复”,李主任说:“你怎么还把我挂网上了?”。我说:“你就是那么说的,我写的是事实啊”。

2024年2月7日上午我们全家三人去自治区检察院,检察服务中心(第十检察部)的李主任、帕主任分别先后同我和李霖谈话。

首先是李主任同我谈话,张某英检察官作记录。
我向李主任讲了2019年、2022年和2023年我到自治区检察院申诉的大概情况。
关于2天前递交的申诉,这次,李主任的答复是:“如果我们核实第六巡回法庭在受理,在办理过程中,我们因为已收材料,所以我们就先中止审查,是中间的中字。等他们办理结果出来以后,你对结果不服,我们再审查”。
“关于信访,你到中级法院、新疆高院,包括乌鲁木齐市检察院等地多次控告过。我们是信访法治化,你不能有过激行为,我这是善意的提醒”。
我说:“你们是信访法治化?我拿着乌鲁木齐市公检法办案人员大量造假陷害我儿子的证据,控告5年了,不但没有人管,2023年10月16日我依法逐级去北京递交控告材料,乌鲁木齐市中级法院的王奕丁法官冒充政府人员带着辖区社区主任对我进行截访,至今没有处理”。
李主任说:“我给你一个警示:网上不是法外之地”。我说:“对,网上不是法外之地。我如果在网上发了造谣、诽谤的事,你们可以对我进行处理,但是,为什么公检法的人作恶没有人管?”。
李主任说:“你尽量不要在网上发东西,没啥用,对你也不一定好。你这个案子已经受理了,这段时间你要有一个好的心态,不要到处乱跑”。我问他啥是到处乱跑?他没有回答。
他又说:“我们在办理这个案件,你在网上就不要再发贴了”。
我说:“昨天你打电话说我把你挂网上了,我只是对事情的经过作一个记录。这是我的权利”。
李主任说:“你自己记在本子上就行了,不要放在网上,没必要,也麻烦。我们在这案件审查期间,你不要在网上发表不当的言论,不要说了”。我说:“你不要给我定性。什么叫不当?我不接受你说的这个”。
李主任说:“那你正常的也不要说了,也不要发表什么东西,也不要到处乱跑”。
我很生气,他们能做,我不能说。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从2023年11月17日晚上起,街道管委会高书记到我家告诉我,他会想办法解决我家问题,我什么也不要再做,不要再在网上发贴,不要再去反映问题。我就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天天待在家里,二个多月了,这次的期限又过去了,没有解决。 2024年2月1日我又继续在网上喊冤,为了申诉,我这才来了一趟他们检察院同李霖递交申诉材料,就是到处乱跑吗?
我说:“啥叫到处乱跑?什么叫不当言论?我们老百姓有监督你们的权利。如果你们认为是不当言论,我愿意接受处罚,前提是:公检法的人作恶更应该受到处理”。
谈话结束后,张某英检察官让我在她手写的谈话笔录上签名,我要求是打印件。当她打印好让我签名时,我问她:“这份谈话笔录能否给我一份复印件?”,她立即说:“可以”,等我签上名字,她又去问李主任,之后,她告知我“不能给”。
谈话时,李主任4次说“你不要在网上发信息”,2次说“你不要乱跑”,但笔录上没有写上一句。

之后,帕主任同李霖谈话,陈某梅检察官作记录。我坐在离他们几米的等候区。
帕主任告诉李霖,主要是向他了解他申诉的情况。李霖说被判刑后在看守所写过申诉,如石沉大海。一年多后终于见到家人,让家人代为申诉。他还讲了当初在看守所被强迫认罪,并遭受3年(每天24小时)戴脚镣的酷刑。主要希望通过申诉有一个公正的结果。
当我听到帕主任对李霖说:“你劝劝你母亲,不要再在网上发信息”,我大声喊到:“帕主任,我人就在这,我的事,你跟我说就行了”。
关于申诉,帕主任告诉李霖:“第六巡回法庭已收了你们的申诉材料,如果让他们受理,我们就不能受理;如果让我们受理,他们就不能受理。你回去同你家人商量一下,下午来告诉我们”。

之后,帕主任起身对我说:“刚才我们同高院(第六巡回法庭)吴法官联系上了,他们没有受理,只是收了材料,没有答复的原因是他们还在看这个案卷。我说:‘你们是最高法权力机构,我们这边如果受理,会不会影响你们?’,他说:‘这到不会,你们正常办也没有问题,将来你们办完以后,后期结果通告一下’。那你看”。
我对帕主任这番话的理解是:同时都可以办理,我为了确认就问:“那就是说,你们如果受理,不影响我向那边(六巡)已经递申诉材料这件事,是不是?”。
帕主任说:“影响”。陈某梅检察官立刻说:“我们这受理,他们就不受理”。帕主任接着说:“他们就不受理了。他说‘如果你们这受理了,那我这就’。”。帕主任就停止说话,看着我。
我看帕主任不往下说了,我说:“那我再问一个程序问题:现在我们已经把申诉材料交到了六巡,那我就等待。刚才李主任说:‘如果六巡驳回了,你还可以到我们这申诉’,是不是这样?”。帕主任说:“对,如果你要等那个程序走完,再到我这,我就给你受理;如果你不等那个程序的结果,你要放弃,你得去最高院六巡把你材料收回来”。我只好说:“我等六巡结果,材料交上去了,那就等结果”。

帕主任对我说:“网上那些东西(指发贴)再不要发了,我是善意的提醒”,我说:“我只是作个记录,我们老百姓有监督你们的权利”。

他们就准备离开。

我赶紧向两位主任要其他答复:1、关于2023年7月31日最高检转交到自治区检察院我的信访(我控告自治区检察院检察服务中心人员对于我的控告和申诉用推诿和耍无赖方式不予受理),我继续要答复,他俩不表态。
2、关于2023年8月我继续递交的2份控告状的处理结果。关于控告乌鲁木齐市检察院刘进波的,他俩让我去市检,说已对接好,会受理。关于控告乌鲁木齐市中级法院邓颖等人的,他俩都没有说话。第二天我去了市检察院,不是二位主任说的那么回事。我后续会写。

我的申诉和控告,属于自治区检察院职责范围,他们推诿、耍无赖,总之,不受理。我在网上发贴或如果去哪里,不属于他们职责范围,今天5次告知我:不要在网上发贴,2次告知我:不要乱跑。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很对。但是,公检法的人执法犯法,是法外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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