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至路口任性变道,交警:全责】#覆车之戒# 1月25日11时10分,胥某驾驶车牌号为粤ES***A号小型客车,途经至营山县一环路北二段与芙蓉大道交叉口实线变道时,与唐某驾驶的川R0***2号轻型货车相撞,造成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认定,胥某实线变道且未仔细观察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负全部责任。
#四川交警提醒# :驾车行驶变更车道要注意观察,应与其他车辆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切勿心存侥幸,操之过急,否则容易发生事故,酿成危险#共筑平安中国年# @四川交警@南充公安交警 @营山公安 http://t.cn/A6Yz9Uk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