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读罗翔老师的新书《法律的悖论》,书中我很喜欢的几句话:
“我们并不拥有洞穴之外的知识,终其一生,我们都是在试图走出洞穴。”
“法律的伟大之处在于它是超越个人情感的,虽然很难,但是我们依然要有理想。虽然所有的理想都要接受现实的妥协,但没有可以对标的理想,苟且就是我们唯一的选择。”
“悖论的出现,提醒我们:人类是有限的,理性是有瑕疵的,也许我们永远无法把握对世界整体性的全局认识,无法完全开启上帝视野。这就像盲人摸象,我们每个人都认为自己摸到了大象的全部,但其实不过是摸到了大象的部分。”
发布于 湖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