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明律师
24-01-19 15:52 微博认证: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律师

受刘诗诗工作室@诗诗的小板报 的委托,就近期部分网络用户涉嫌侵犯刘诗诗女士名誉权事宜,发布本声明。互联网并非法外之地,我们已受托就涉嫌侵权行为持续取证,并依照具体案情采取包括诉讼、报案在内的法律手段。特此声明。 ​

发布于 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