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树市人民检察院开展“田长+检察长”冬季巡田工作】
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耕地是确保这一“国之大者”的前提和根本。为落实耕地保护制度,主动把握粮食安全,进一步压实黑土地保护主体责任,榆树市人民检察院根据省检察院《关于开展检察长巡田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长春市人民检察院部署开展的保护黑土地专项监督工作,开展“田长+检察长”冬季巡田工作。
12月26日,榆树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政,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赵德春和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自然资源督察张梁柱带队前往大岭镇、环城乡开展季度联合巡田工作。在实地走访中发现大岭镇有一户村民私自搭建猪舍,通过与市自然资源局提供的卫星监测地图对比,确认该行为属于违法占用基本农田。针对此事,曹政检察长与大岭镇政府负责人现场沟通协调并指出,耕地是粮食安全的基础,要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切实做好耕地保护的各项工作是农村发展的基础和保证。只有保护好耕地,才能推动农业现代化,实现乡村振兴的目标。大岭镇政府表示将责令违法人员依法尽快整改,今后将加大黑土地保护力度,对于违建占地行为“零容忍”。
今后,榆树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发挥检察机关的监督优势和“田长+检察长”机制优势,加强检察履职与行政执法衔接和推进,协同开展检察巡田工作,推动“田长+检察长”机制走深走实,实现多部门、全链条协同联动,凝聚生态保护履职合力,助力守护耕地资源,保障粮食生产安全。(北方法制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