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闻登顶计划##高血压# 高血压 “高危” 能停降压药吗?
不少高血压患者住院后或门诊看病,医生会告诉他们:你已经到了“高危”甚至到了“极高危”状态,需要注意了!
很多高血压患者不解,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有的很紧张及惧怕,就在看病时问我。更多的年轻高血压患者认为一旦吃上降压药物就要终身服药,而纠结该不该吃降压药物?今天我们就聊一聊这事。
高血压到底是什么样的?
高血压是个不断进展的疾病,血压的持续进展常常与血脂、血糖、肥胖等危险因素控制不良相关,而血压的持续控制不好会导致动脉粥样硬化、心肌肥厚,微量白蛋白尿等这些心肾脏的靶器官损害,进而会发生心肌梗死、脑卒中和肾脏衰竭等严重事件。
因此临床上就将高血压患者伴有什么样的危险因素、靶器官损害以及心脑肾疾病,分为高血压的“低危”、“中危”、“高危”和“很高危”的危险度。那这是什么意思呢?
不同危险度发生心血管事件的风险的概率是不一样的
如果你是“中危”,提示你10年内发生心血管事件的概率为15~20%,如果是“高危”提示10年发生事件的概率为20~30%,假如你定义为“极高危:那么10年发生事件的概率达 30%以上。因此积极的控制血压,危险程度可以减轻。
高血压的危险度是否可以转变?
有的可以转变,而有些是不能改变的。作为患者首先你要知道:哪些是危险因素、哪些是靶器官受损,哪些是临床疾病,如你是高血压患者就可以对号入座,看看自己在哪一个危险度上。(如图)
有人经常问我,是不是我有了高血压就一定要终身服药?我说并不是如此。要依据你的高血压相关危险度,对于低危、中危甚至高危的患者,通过生活方式干预是可以达到减药甚至停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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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45岁的男性或者是一个54岁的女性,均为初发高血压患者,血压159/94 mmHg(一级),查体发现:肥胖(体重指数>28kg/m2),血脂偏高(低密度胆固醇4.1 mmol/L或甘油三酯 2.8 mmol/L),空腹血糖偏高但没有到糖尿病阶段(6.5mmol/L)。
这样一个患者的特点是:一级高血压患者,伴有肥胖、高胆固醇血症和血糖偏高(三个危险因素),对这个患者按照指南就会定义为“高危”,那这样的患者需要终身服药吗?我们看一看!
首先这个患者需要服药治疗:可以一片药物也可以2片降压药物,尽可能降血压控制在140/90 mmHg以下。我们也知道,血糖、血脂和肥胖是可以通过生活方式改变而纠正的。
如果通过1-3月的运动、减肥、控制饮食,当血压控制在140/90 mmHg以下,血糖低于6.1mmol/L,低密度胆固醇,3.3mmol/L,说明三个危险因素均给予了控制,这样“高危”就可以变为“低危”逐渐减少降压药物,以达到逐渐停药是可以实现的,但需要坚持的进行生活方式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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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是个一级高血压(140~159/90~99 mmHg)患者,但伴有动脉的斑块或狭窄,或者心脏已有明显左室肥厚,说明已经有了明确的一个靶器官损害,这种患者也会定义是“高危”,经过治疗尽管血压已经<140/90 mmHg以下,然而一旦器官损害存在恢复到正常很难,所以“高危”仍存在,这种患者是不能停药,而需要长期或终身的药物治疗。
如果这个高血压患者存在临床疾病(比如:有过脑卒中、或者冠心病做过支架)就是“极高危”更需终身治疗。持续的治疗才能保证不再次发生心肌梗死或脑卒中。
由此,我们可以看到都是“高危”但可逆转的(血脂、肥胖、血糖)的危险因素,和不可逆转的器官损害,治疗策略完全不同,前者危险因素纠正后,“高危”可以转变“低危”,可以逐渐停掉降压药物。而后者尽管血压已达标但脱不掉“高危”的帽子。
重要提示:
✅ 高血压需早期治疗,通过积极改变生活方式,纠正可变化的危险因素,可以逐渐的脱药,当高血压已造成心血管及肾脏损伤(因不能完全逆转)时再开始启动降压治疗则需要终生服药。
✅ 有了高血压就应当积极治疗,同时注意良好的生活习惯,这样就不会进展到晚期,也就脱掉的终生服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