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关于普罗泰戈拉的著名故事与这个问题相关。普罗泰戈拉教人辩论术时有一条规矩:学生先交一半的学费,等学成以后、打赢第一场官司再交齐剩下的一半。有一个学生学成之后迟迟不交剩下的一半学费,理由是他还没有打赢第一场官司。为了催还所欠学费,普罗泰戈拉不得不把学生告上了法庭。在法庭上,普罗泰戈拉对这位学生说:“这场官司无论我打赢了还是打输了,你都得把这笔钱交给我。为什么呢?因为如果我胜诉,法庭就会判决你还钱给我;如果你胜诉,那么按照我们当初所订的协议,你打赢第一场官司后就要交齐剩下的学费,所以你仍然应该把钱交给我。”没想到这个学生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他用同样的理由论证,无论他胜诉还是败诉,他都不应该把这笔钱交给普罗泰戈拉。因为如果他胜诉了,按照法庭判决,他当然就不应该把钱交给普罗泰戈拉;如果他败诉了,那么按照当初的协议,他只有打赢了第一场官司才交钱,所以他仍然也不应该把钱交给普罗泰戈拉。这个故事恰恰揭示了相对主义的一种吊诡的尴尬,正如柏拉图所指出的,普罗泰戈拉的这个相对主义的命题既摧毁了其他理论,又摧毁了它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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