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紫,有一件事情想要求助一下大家。
事情是这样的,前几年因为国家住房保障的政策(应该是的,我也不太懂这个)我家里分配到了廉价租房小区的一套房子,因为我和我家里的小孩当时年纪都比较小在学校上学(住宿生),我爸在外面打工,我妈妈跟我外婆住到了一起,那个房子就一直闲置,
然后因为这两年我姐姐也上大学了,我也快高中毕业了,我爸年纪大了,想回来住跟我妈一起搬去那个小区,前段时间趁着我放假就带着我一起想去看看那个房子,顺便打扫一下卫生,准备搬进去,然后我们就发现里面已经有人住了,
后来我们去了房产局,房产局的工作人员态度很恶劣,说我们之前好几年没去住就是不需要这个房子,别人住了就住了,
我爸又去找了那个搬进去的人,他说他装修这个房子花了几万块钱,拒绝搬出来,我们没办法,只能报警,但是警察不管,也不立案,就让我们去找相关部门,但是后来我爸找相关部门找了一圈,那些工作人员都是在推卸责任,打了投诉电话也没用,想问问这种该怎么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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