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他者的意义究竟是什么呢?“[他者的]意义就是无限性,也就是说,就是他者(Other)。”他者的意义就在于他者绝不可能被同一者同一化为同一者,在于他绝对超越一切有限的总体化。一言以蔽之,他者就是对我、对同一者、对总体化说不的存在者,他者就是对同一者的反抗。是以,列维纳斯说:“无限存在者的外在性在绝对的反抗中得到展示,无限存在者以其幽灵,以其显灵,与我的所有权力对抗。他的显灵不是光中的形式的幽灵,不是能被感觉到的活着可以理解的……它的逻各斯(话语)是:‘你不可杀人。’”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列维纳斯说,“脸之显灵完全就是语言。”他者是对自我的霸权的抵抗,但他者对我的反抗不是权力对权力的反抗。如果反抗是一种真实的反抗,而非伦理学的反抗,列维纳斯说,我们遇到的就是一个要么太弱要么太强的现实存在者。这个存在者可能会阻碍我的意志,判定我的意志是不合理而且专横的。但这样一来,我们遇到的就不是一个真正的外在的他者,一个绝对不能被我们把握和拥有的他者;尽管这个存在者的反抗能够迫使我放弃自我固有的帝国主义,尽管我的确是专横而不义的,但做出这种反抗的存在者已经不是一个他者,而是一个与我相同的另一个同一者。伦理学的反抗不是一种权力对另一种权力、一个意志对另一个意志、一个自由对另一个自由的反抗。他者以其完全的暴露和赤裸对抗我的权力:他者一无所有,完全暴露于我的权力之下,但他的脸始终对我下达一个绝对命令:你不可杀人!列维纳斯认为,为了超克存在主义的致命缺陷,我们需要一种面向他者的伦理学,一种全新的形而上学。列维纳斯的伦理学不是一种虚弱的人道主义,不是一种不抵抗主义,因为他的伦理学命令不是专门针对弱者的,而是针对所有人。这种伦理学也不是一种没有学理基础、空想的“应该”,而是具有坚实的社会基础。这个基础就是人的存在的本质的社会性。既然人的存在必然是一种在世界中的存在,也就是说,既然人是一种社会性的存在者,始终而且必须与他者共同存在,只有在与他人的共同存在中,人的存在才有意义,人才成其为人,那么第一哲学就不能是以自由为取向的存在主义,而必须是以他者为取向的伦理学。作为在世界中的存在,人最重要的不是存在(being),不是去成为自己,而是负于存在(otherwise than being),是不成为自己,是替他者负责。超越自我、面向他者的伦理学乃是一种形而上学,因为他者就是超越,就是具体的无限。胡塞尔认为,欧洲哲学的症结在于理性主义与经验主义的割裂,他许诺弥合二者,将我们带回事物本身。但列维纳斯认为,诉诸先验意识的现象学根本不可能做到这一点,在现象学中,我们根本就不能回到他者。海德格尔在建构其存在主义时指出,自柏拉图以来,欧洲哲学的问题就在于它遗忘了存在,沦落为一种执着于存在者的形而上学。然而列维纳斯却认为,海德格尔的存在主义的症结就在于它遗忘了存在者——他者,背叛了形而上学,异化为一种执着于存在和自由的无神论。胡塞尔以先验意识的明证性和绝对给予性排斥了他者,海德格尔以登峰造极的唯我主义排斥了他者。如果说前者还只是一种哲学失误的话,那么后者则为祸尤烈,因为纳粹主义就是存在主义的政治回声。海德格尔的存在主义当然是一种伦理学,然而是一种排斥他者、只有自我的伦理学。当列维纳斯强调伦理学必须是一种形而上学时,他并不是要以某种与毕达哥拉斯的数、巴门尼德的一、柏拉图的理式,或者黑格尔的理性类似的终极逻各斯为基础,重建一种新的形而上学。作为列维纳斯伦理学之基础的东西,不是上述那种基于假设的绝对本质,不是一种抽象的无限,而是一种具体的无限: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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