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过的人,审理一桩不明不白的受贿案,荒诞。
“中午休庭期间,有内江群众找张庆方律师爆料:本案审判长刘应江,在四川高院的二审刑事裁定书中,被认定为了当威院法院院长,向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熊晓平行贿五万元。
在下午的法庭上,张庆方律师说:我有重要事实要向法庭陈述:休庭期间,有内江群众向我提供了(2019)川刑终261号裁定书,其中认定了本案审判长刘应江为了当上威远法院院长,向内江中院前院长熊晓平行贿五万元。你一个行贿犯,凭什么还有坐在这里审一个假受贿犯的案子?张庆方律师提出,刘应江审判长作为四川高院二审判决认定的行贿人,不宜主持本案庭审。刘应江说自己主持庭审是根据刑事诉讼法,按领导的安排。”
发布于 上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