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出了国的人,看到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破破烂烂的街道,稀稀拉拉的高楼,回来一般会很自豪的说,不如“我们”的三四线城市。
确实,三四线城市,乃至西部的县城,盖了很多三四十层住宅楼,看上去特别现代化,比国外首都还气派。
岂不知,高层住宅楼并不舒服,且只有60多年的使用权,国外“破破烂烂”的低矮房子,土地和房子归个人所有,使用权限绵延很长,没有楼上楼下的纠纷,心理上的安全感是高楼比不了的。
高楼多就是现代化,高楼少就是不行,这样的认知理解不了何为真正的现代化和个人权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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