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23-12-04 15:21 微博认证: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官方微博

【酒驾钉子户被抓第四次直言:“我再也不开车了!”[思考]】近日,四川眉州,钟某某饮酒后驾驶号牌为川JV7***的小型轿车行驶至仁寿县迎宾大道万达广场外时,被仁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二中队执勤交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其体内酒精含量为7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进一步调查得知,钟某某曾分别于2016年6月2日在遂宁市大英县工业园区干道被遂宁市大英县交通警察大队查处酒驾;2017年7月11日在遂宁市郪江北路被遂宁市大英县交通警察大队查处二次酒驾;2023年8月25日在眉山市仁寿县光明路二段牌坊路口被仁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三中队查处第三次酒驾;此次属于第四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目前,钟某某已被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眉山交警 http://t.cn/A6lwHwl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