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谢通祥律师
23-12-03 11:20 微博认证:北京君树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死刑复核网首席律师

烛之武退秦师(4)·左丘明】
(原文)子犯请击之。公曰:“不可。微夫人之力不及此。因人之力而敝之,不仁;失其所与,不知;以乱易整,不武。吾其还也。”亦去之。

(译文)晋国大夫子犯请求出兵攻击秦军。晋文公说:“不行!如不是秦国国君的力量,就没有我的今天。依靠别人的力量而又反过来损害他,这是不仁义的;失掉自己的同盟者,这是不明智的;用混乱相攻取代联合一致,是不符合武德的。我们还是回去吧!”晋军也就离开了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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