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了头条文章:#小鲁说事# 《公考培训“包过”没兑现 法院调解助维权》 又是一年“公考”季,很多考生为了增加“上岸”机会,选择了“包过培训班”。所谓“包过”协议,大多在培训合同中约定“不过退费”的条款。但实践中,这类“包过培训班”的报名者在考试没过要求退费时往往遭到推诿。下面一起来看@临沂兰山区法院 的案例吧~ http://t.cn/A6W1CVWJ

山东高法
23-11-21 13:45 微博认证: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