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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增帅:2018年新疆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南湖北路派出所所长王增帅,在李霖因言被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行政拘留10日的第二天及第三天即2018年2月22日和23日,王增帅亲自手写两份虚假笔记,让李霖在这两份自证有罪的笔录上签名。
2020年,这位坑害李霖的罪魁祸首王增帅所长高升到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水磨沟区分局经侦大队任副大队长。目前职务不详。

发布于 新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