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美妏x心理与职业生涯咨询师
23-11-09 00:09 微博认证:心理博主

【个人主体性的实践】

心理咨询工作通常会面临一个两难,
可能也反映出工作者在面对案主与其困境时,
根本立场/价值上的取舍:

(主体)解放 vs. (社会)适应

“实践个人主体性”牵涉到当事人所具备的社会-经济-政治条件基础。

⬆️摘自友人的文章。

这个观点在我的心理咨询工作中反覆辩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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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人世界长大的案主,被淹没在群体之中。

要在个人和外界中取得平衡,
更多是要做个人主体性的实践。
(毕竟我们从小到大,都在主动 / 被迫的学习社会化了。)

因此助人工作者总是大声疾呼“做自己”,
心理咨询工作绕来绕去也绕不出提升案主自我价值。
但要“实践个人主体性”谈何容易?

典型的“道理我都懂,但是做不到”。

要有“实践个人主体性”的心性与勇气,
代表从小到大原生家庭给予的身心支持都不错,
建立个体稳定的性格情绪,以及良好的自尊/自我价值。

长大之后还能保持自己的主体性,代表有选择权。
个体有资源拒绝不想要的,成为自己想要的样子。

-

前几年,有位接触心理咨询两年左右的女学员,
她着迷于西方以个体主义为基础的心理谘商理论,
对女性主义有着强烈的兴趣。

刚接触女性主义的她,对父权体系充满敌意,
很容易站在对立的角度来看待女性心理议题。
认为女性就该独立、做自己,
对“权力”非常敏感介意,
言语里充满对男性、传统婚姻家庭思维的反叛。

我有点担心,
她透过线上课程认识的“女性主义心理治疗”过于简略,
可能产生误解,也不适合片面的运用在案主身上。

尤其她刚接了一个咨询,
案主是浙江三线城市的家庭妇女,
夫家是中小型家族企业,案主婚后就住进夫家相夫教子。

现在孩子大了、老公不理案主,案主愤怒又抑郁,
觉得这日子过不下去了,想想干脆离婚吧!

我提醒女学员,女性主义心理治疗的主轴绝非对抗,
是在理解社会文化脉络下性别议题对个体产生的影响,
用多元化的视角、同盟合作的方式,
找出更多解决问题的可能性。

女学员身为咨询师,非常支持案主离婚的想法。
她认为这才是案主活出自我的女性自决行动,
也是所谓的“实践个人主体性”。

案主没有工作经验、没有经济能力,
娘家冷漠又不支持她离婚。

案主虽然对家庭抱怨很多,但离婚真的说出口,
她也怕了,似乎也没有真的想离开老公跟孩子...
(下略一万字)

整件事闹得天翻地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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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两天,这位女学员来找我,谢谢我当时的提醒。

她意识到,“做自己”其实是件很奢侈的事。

每个人拥有的资源跟支持系统差异很大,
她自己能够离婚,也有赖于娘家的支持和良好的经济能力。

她的案主没有。

说“不”是一种权力,
建立主体性几乎都是从练习拒绝开始。

只是要有多好的资源,才能提供这样的支持?
又要有多好的条件,才能养成有选择权的个体?

咨询师在鼓励案主“实践个人主体性”时,
要非常谨慎的评估当事人的社会-经济-政治条件基础。

帮助当事人实践“他与他所在系统”的平衡,
而非理所当然的以咨询师自己的脉络来看待。

P.S. 图为草莓千层派,美妏个人主体性的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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