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陈仓检察 与社区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宣传活动】10月25日,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检察院与虢镇街办陈仓中路社区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宣传活动,做好大气污染防治以及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宣传,回应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殷切期盼,用“检察蓝”守护“天空蓝”。
检察官与社区工作人员在辖区商业街的餐饮店、汽车维修企业、加油站等处,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宣传。向企业管理人员和经营者讲解清洁能源使用的益处和安全生产重要性,重申各项管理规定,餐饮店的后厨操作间不得使用燃煤、天然气储存瓶罐要安全可靠,汽修店喷漆房废气净化环保处理设备要合格,加油站的防火设备在有效期内要符合规定,呼吁各商户从自身做起,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形成人人关爱生态文明的社会新风尚。#陕检新闻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