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贴出投毒流浪犬的通知# 今天,湖南长沙上林苑一业主张贴的“关于业主自发投放异烟肼灭流浪犬的通知”引发网友关注!
还有网友晒出了该业主在近500人的微信群辱骂其他业主的聊天截图,还自称自己现在跟公检法混的。
该业主在其张贴的“通知”中表示:“我个人决定采取一些措施来解决这个问题。我将在小区内投放异烟肼灭流浪犬。投放范围为小区及小区外围的广场、绿化带,范围内的绿化带边、建筑墙角、垃圾桶边等。开始投放时间为2023年11月4日(本周六),后续不定期投放。”
异烟肼被人误食,可能会出现过敏、胃肠症状、肝损伤、神经系统损伤等安全风险律师表示,随意投放有毒物质已经触犯法律,不论伤人或者伤狗,都应承担法律责任!
向公共场合故意投放、散布或使用毒害物质,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包括:水源、食品或者牲畜、禽类的饮水或食物,对生命健康安全、公私财务造成威胁或重大损失的行为, 属于公共场合投毒行为。
《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投放毒害性、…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违法并不只是违反刑法,还有治安管理处罚法,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里的使用危险物质、损坏他人财物、寻衅滋事进行拘留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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