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16:59时,新疆乌鲁木齐市中级法院刑事审判第一法庭刘庭长打来电话,问我计划啥时候再去他们法院,我说:“31号最后再去一次你们法院”,他说:“我们这几天事比较多,放在这周五11月3号上午行不行”,我同意。
我们双方明确11月3号是为解决二件事:
1.办案人员的责任问题(针对我对法官邓颖、张诚、王超的控告)。
2.法官冒充政府人员进京对李新华进行截访的问题。
我这是最后一次去乌鲁木齐市中级法院。乌鲁木齐市中级法院是否能依法依规给我一个公正的处理结果,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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