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评2岁女童被恶犬咬伤##成都咬伤女童大黑狗有主人# 再谈谈几条关于狗患的看法吧:
1、养狗、养猫不是任何层面的有爱心的表现,它和古人喜欢花鸟鱼虫一样,只是爱好,绝非任何层面的爱心。甚至,相比对他人无干扰或干扰很小的花鸟鱼虫,养狗这种对他人有较大干扰的爱好明显是不良嗜好。
2、“狗是人类的朋友”“流浪狗”这两个说法,是西方文化入侵的结果。“狗是人类的朋友”是“A dog is a man's best friend”或类似英文说法的翻译,“流浪狗”是“homeless dog”的翻译。这两者与本土文化是完全不相容的。中文里使用“狗”作为贬义词的日常用语、成语数不胜数,比如“狼心狗肺”“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狗改不了吃S”。过去没有“流浪狗”的说法,只有“野狗”的说法代指有野化风险的家犬。
3、狗和狼没有生殖隔离,在生物学上是同一物种,即“狗”是家养版的“狼”,成群的流浪狗就是狼群。同时,作为狼的家养驯化品,它已经不是自然生态系统的一分子,而是纯粹的家畜,纯粹的人类社会附属品,狗的死活必须绝对服从于人类的需求。
4、流浪狗的事情,爱狗人士没有任何权利赖到我们不养狗不爱狗的人头上,什么“也没看见你领养一只啊”,我不想养狗凭什么要领养?要收留野狗,那是你们的事情,不要道德绑架我们不养狗的群体。
5、考虑我国城市空间的实际情况,结合我们是农耕大国的历史文化,得出的结论必然是:我国城市完全不适合养狗,城市里应该禁止任何私养宠物犬。这一点,90年代之前城市就是禁狗的,这么多年的实践早已证明,放开养狗弊大于利甚至百害而无一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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