槐荫检察
23-10-18 09:10 微博认证: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

《婚前买房,婚后办证,房子是夫妻共有财产吗?》房产承载着夫妻对家庭幸福美满的期望,房产归属一直是夫妻共同财产中关注的重点。婚前一方出首付款,房屋落在出资方名下,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债的,司法实践认定该房屋是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还款支付款项及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双方平分,尚未偿还的款项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下面一起来看@沂源法院 的案例吧~ http://t.cn/A6Wyb1p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