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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0-17 12:56 微博认证:成都传媒集团成都商报红星新闻

【#法拍房标注老人与房共存亡5折无人报名# ​​​】#法拍房标注老人与房共存亡二拍已撤回# 近日,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一房屋被拍卖,在拍品详情中用红字标注的一行字,引发网友关注。9月27日,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发布竞买公告,对该房用红字标注“本标的内有两名八十五岁的老人居住,其对法院拍卖有抵触情绪”。而在阿里资产对该房的拍卖现状描述中则用红字标注为“本标的内有两名八十五岁的老人居住,其在评估时表示要与房屋共存亡”。有网友表示遇到这种情况“不敢拍”,也有网友认为“好事,流拍好几次,价格更低了”。

红星新闻记者在阿里资产查询发现,这套引发关注的房屋已进行两轮拍卖。据中国工商银行融e购电商平台出具的网络询价报告,房屋涉及纠纷为湖北恒宏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与何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为被执行人何某某名下所有房屋,房屋面积约110平方米,2室2厅1卫,单位面积价格为每平方米约1.1万元,参考财产价格约129万元。9月21日首次拍卖,起拍价约93万元,0人报名、0人出价,流拍。10月17日,此前显示为二拍时间,起拍价约74万元,0人报名,目前申请执行人及其他执行债权人撤回执行申请,该拍卖已撤回。

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苏程律师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法拍房有人居住不愿搬离,是应该公告披露的事项。根据规定,法院必须公告披露拍品的现状、占有使用情况、附随义务、瑕疵、权利负担等等;有人居住不愿意搬离,可能属于合法租赁、或属于房产权属有其他异议、或属于其他异常情况,这是应该要公告告知竞买公众的。这类公告的内容,实践中也有其他类似异常的内容,比如‘房内发生过凶杀案’‘房内发生过意外触电死亡’。”#律师回应法拍房标注老人与房共存亡# http://t.cn/A6WyJzq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