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流芳
23-10-06 18:44 微博认证:法学教授

(“搞科研”)每年都有亿万资金用来“搞科研”。人文社科类的“科研”与命题作文一模一样,出钱的人定下题目,成百上千有志之士蜂拥投标,证明自己是命题作文的最佳写手。这种“成果”能否区分优劣,姑且存疑,出钱的人若捂住口袋,等“成果”面世,有读者、有影响之后再奖赏,也比事先付款订购命题作文稍微靠谱一些——古往今来,世界上没有一篇传世之作是赞助人事先付款“搞”成的,以后也不会有。

房地产买卖与抵押贷款,现有合同纰漏百出,也不知是否通过招投标渠道选定。如果政府拿出一百万“科研经费”,让有能力草拟合同的律师竞标,虽然也会有种种弊端,但比事先付款定购命题作文肯定要合算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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