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绸尾巴第二季
23-09-26 20:24 微博认证:电影博主

罗曼·波兰斯基的《苔丝》有一个细节问题:苔丝杀人后,她和克莱选择坐火车逃亡。但在小说里,这对苦命鸳鸯始终是徒步流浪。读过小说的人会知道,这个细节差异非常、非常关键。仅通过这一改编,你甚至可以认为,作为导演,波兰斯基并没有完全理解《德伯家的苔丝》这部小说。
苔丝是绝对不会乘火车逃亡的,她要逃离的就是由火车、城市、机器构成的现代生活。苔丝之死是对现代性的玉碎。

托马斯哈代写《苔丝》,带着一种对现代生活来临的抵触情绪,这是小说的暗主题。如果不是哈代偶尔提及那些用来运输、打麦、磨面的“新机器”,读者都分不清这起乡土爱情发生在哪个时代,你说它跟《理智与情感》同时期也可以。
苔丝和她所置身、游走的山野田园,给人一种即将遗失的忧伤感——哈代明确不喜欢蒸汽时代的到来。

小说中段,在接受克莱告白之后,苔丝和克莱赶马车去车站送牛奶,他们看到了火车,哈代写火车仿佛一个幽灵:
“……有时一道白色的蒸汽,衬着深绿色的背景出现,表示这块幽静偏僻的世界,和现代的人生之间,时断时续互相接触的一瞬。现代的人生,每天有三次或者四次,把它的蒸汽触角伸到这块地方上来……”
在克莱热恋苔丝时,他痴想:
”……她就是耶稣的门徒所教的那种爱的化身,又回到这种自私自利的现代世界里来了。“

苔丝是一个从未离开过乡村的女人,克莱则是一个接受过高等教育但选择务农的男人。苔丝的故事发生于19世纪末期,那是工业革命席卷英国的大时代。两人都是被排除在时代潮流之外的。两人的爱情从萌发、生长、展开、夭折到复燃,都发生在山野田园背景中。这是《苔丝》最重要的审美主题。

因此,小说视角第一次来到城市,是克莱幡然悔悟、去寻找苔丝,而苔丝已经再次委身德伯时。城市在《苔丝》中是怪诞的罗刹国。城市拥挤、冷漠、用灯火通明渎神,克莱在城里无所适从,苔丝在这里失魂落魄,读者在这里也倍感焦虑。
最终,苔丝朝德伯刺出玉碎的一刀,这一刀也是她刺向现代生活的。她成为一个杀人犯,她断绝了步入新生活的一切可能。
苔丝在乡野一路奔跑追上克莱,小说这里写“他回头看去的时候,只见有一个小斑点,闯上了空旷灰白的大路,往前移动……等到她离他十分相近,他才敢信那是苔丝。”

这个在诺大的空旷天地里奔跑赶上的小人,是苔丝人生处境的缩影。她短暂的一生始终在奔走,但世上的一切对她来说都是可望而不可及的。最终真正给她短暂爱情体验的,是一场对自私的、城市的、现代的凶杀。

全书余下的一章,苔丝与克莱在乡间漫无目的地游荡,他们避开大路,避开人多的地方,找那些空闲的房子(乡村人口正在迁往城市)过夜,这是整部小说少数令人感到幸福的时刻。苔丝望着窗外,幻想自己能永远藏身在这些空屋里,她说:
你瞧,外面满是荆棘,屋里却如此美满。
这也许是也是哈代的心里话。现代生活荆棘密布、长夜降至,我们且不如留在原地做怯懦的亡命徒。

苔丝人生最后一个问题,她预感自己将死。她吻克莱,这个已经不相信天国的、有着现代思想的情人:咱们死后还能不能见面?我很想知道。我很想再跟你见面,想得厉害。

克莱没有回答,他不知道如何回答。现代人不会相信死后的相见。高效的、直白的、逐利的现代生活拒绝死后世界。现代如火车横穿过山野田园,将人的旅途机械切分手段与目的,贬损了一切人类原有起伏的、曲折的心灵结构——苔丝绝不会在这列火车上。 #电影#

发布于 山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