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是学位诈骗的受害人、受益人?(之二)
21世纪初,有些大学兴起了“开放办学”。“开放办学”是中国高等教育的一次浩劫、一大丑闻。“开放办学”比公立教育在法律上的全面私有化危害更烈,因为,它把一个大学员工的收入与销售灌水学位捆绑在一起,不只是办学许可私有化,而且是把一个非营利法人转变成了雇员、院系、校内行政部门共同作案的“公司”。
开放办学的具体操作就是由大学内各个院系、行政部门分享办学许可,在全国乃至全球招生“办班”,收入在大学、院系、个人和办班合作者之间“分成”。实际上,就是向大学缴纳“办学许可税“,留成部分(扣除费用之后的纯收益)全部归个人,而“办学许可税“也是以教育基金、校长基金、书记项目、出国考察等名义私分殆尽,甚至用来炒作房地产。
在2013年,教育部明令叫停之前,“开放办学”已经持续了五、六年。试想:如果哪个医院像大学一样“开放式行医”,那将是多么可怕的混乱! "倒查二十年‘’,如果能查到“开放办学”的始作俑者,也许能为中国大学教育挽回一些声誉。
第三部分将谈谈开放办学的类型。(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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