酌酒先生
23-09-09 16:49

我和女友结婚时,本来说好的十万彩礼,结果办酒席前,又变成三十万了。

女友说:“这三十万就是走个过程,给我家撑面子,免得亲戚说我不值钱,到时候结完婚我再带二十万回来。”
我和我妈说了这事,我妈沉默半响还是答应了多出这二十万。

“这二十万也不用还我了,你们结婚的这套房有点旧,到时候就拿这钱付个首付,买套新房,名字就写你们夫妻俩的。”我妈对我说。

等到婚礼完成了,我和老婆说起买房的事情时,老婆却说这二十万都被她妈拿给小舅子开店去了,装修加盟七七八八就用掉了。

我心里有点不是滋味,当时不是谈好的吗?

我们家没要她一点陪嫁,办酒席也是我一人掏的钱,买新房也不是只写我一个人的名字,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啊!

老婆看我神情不悦,连忙说:“我弟弟那店以后赚了钱,也会还给咱们的。”

我心想,你弟前年借的两万都没还我,这钱还会还?就算以后还钱了,房子怕是已经涨到买不起了。但是已经领了证,总不好再和丈母娘家撕破脸皮吧,我到底该不该把这二十万要回来呢??

发布于 四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