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好辽宁欢迎您##振兴新突破辽宁杠杠滴##网红打卡地辽宁杠杠滴#【创新参与社会治理模式 “违法者”变成“公益服务者”】近日,在铁岭县辖区街道上,出现一支特殊的队伍,几名身穿黄色反光背心的交通劝导志愿者,协助公安交警对骑电动车不戴头盔、三轮车车厢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劝导,开展交通安全宣讲,维护交通秩序。与其他志愿者不同的是,这些志愿者还有一个特殊的身份,他们都是交通肇事、醉酒驾驶案件嫌疑人。
2023年,为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实现检察工作与社会治理在办案实践中的深度融合,保证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铁岭县人民检察院结合辖区内不起诉案件的类型和特点,联合铁岭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共同会签《关于对交通肇事、醉酒驾驶案件拟作相对不起诉人员参与社会公益服务工作的意见》,制定相关工作机制,探索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类案件“认罪认罚+公益服务+公开听证”办理新模式。
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后,对依法适宜开展相对不起诉人员参与志愿公益服务工作的案件,向嫌疑人讲解提供志愿服务的基本内容、服务方式、考察程序后,由嫌疑人签署自愿参加志愿公益服务承诺书,交由公安机关交警部门履行社会公益服务、接受考察。服务方式包括协助交警部门维护交通秩序、做好文明引导、劝阻违法行为、配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及现场普法等。嫌疑人按要求完成服务时长后,公安机关根据其具体表现出具评估报告,交由检察机关作为决定是否不起诉的重要参考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