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人民检察院
23-09-07 11:12 微博认证:山东省烟台市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

【#15人赴缅北开公司不到半年诈骗360万#:设立旺财组、鸿运组、聚财组和财神组,被判刑2年4个月至13年不等】9月6日(发布时间),2020年11月,杨某赴缅北成立兴旺公司,专门从事“杀猪盘”式电信诈骗,设立旺财组、鸿运组、聚财组和财神组,主要寻找单身、离异女性,组员分工实施诈骗。2020年11月至2021年3月,杨某等人共对数十名被害人实施诈骗,骗取人民币360万余元。近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杨某等15人因犯诈骗罪,被判有期徒刑2年4个月至13年不等,并责令退赔被害人相应经济损失。@九派新闻 http://t.cn/A6OISRq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