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大师赛[超话]#
看看有没有法考主观题的同学,以下题目由真实事件改编[doge][doge](柏神镇楼)
名某是一名IT从业者,出于对某节目的喜爱,为爱发电编写了一个与该节目相关的网站,网站会由名某人力实时更新节目的相关数据,期间名某付出了巨大的人力时间成本以及服务费成本每月750元左右,该费用均由名某自费支出。
某日,该节目的嘉宾王某在节目中发挥欠佳,名某针对王某该场的表现以玩梗的方式写了对王某不利的语句,并标注“转账可改口”。(事实一)
当晚,王某得知该事件后,向名某支付宝转账了10元,并以名某敲诈勒索自己以及粉丝财产的名义向警方报案。事后查明,当晚除了王某转账的10元以外,名某未收到其它任何转账。(事实二)
问题一:就事实一中名某行为的定性(包括犯罪形态),可能存在哪些观点?各种观点的理由是什么?
问题二:就事实二的认定,王某的行为是否构成诬告陷害罪?理由是什么?
附:法条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实,作虚假告发,意图陷害他人,使他人受刑事追究的行为。
发布于 上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