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一只獬豸
23-08-30 21:59 微博认证:法律博主

和福建籍诈骗团伙的认罪认罚量刑协商过程,可以说最大的障碍,就是诸如“我们村那么多人去东南亚各国,要么没被处罚,要么不仅没被处罚还修了别墅,最不济也能在本地法不责众被判缓刑,为什么我要被判刑,还这么重”,于是谈判过程比以往都艰难,这些人都世界观及周围所及对比就是无法接受。
然而在一个犯罪嫌疑人张口就来他也是受害者把我激怒后,我阴阳怪气抛出一个点,现在你有一个从轻甚至不作为犯罪处罚的机会,他听了这句眼睛可以说在发光,我的下一句是“如果你能证明,你在诈骗窝点曾经遭受或可能遭受割腰子坐水牢类型化的生命人身风险,让你不得不从事电信诈骗x个月,甚至于没有证据也可以理解,你能找到三个以上的同案犯证实你遭受可能遭受以上生命人身风险,都可以给你认定胁从犯,甚至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极端情况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
但是很遗憾,他没有迟疑多久,就自我否定了存在以上危及生命人身的情况,甚至都没有提出让我再给他点时间想想办法,看能不能证明。之后在类似他这样摇摆不定无法接受的嫌疑人,但凡抛出这个点,再也不谈自己也是受害者,也几乎没有提出要我给他时间,他可以证明他是胁从犯甚至被买卖的诈骗工具的。
以上不代表也数据样本不够不能概括全部东南亚诈骗窝点人员皆如此,只是一个局限的个案侧写,进入公检法程序的某北回流人员可能都是什么人,都是什么情况。

发布于 重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