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民政局公告拟撤销登记文联所属协会# 文联发声明称“不需要登记” 国家民政部文件:应履行登记手续】
近日,网传“包头市民政局以‘不按规定接受监督检查’为由,拟撤销登记包头市文联下属12个文艺家协会”引发网友热议。8月28日,包头市文联《声明》称,此公告系民政系统注销程序性公告文件,涉及文联所属12个文艺家协会,不需要在民政体系内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8月29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从包头市委相关部门获悉,两部门正在沟通协商。“该问题涉及专业部门、专业条款,具体肯定是他们按照条款来解决问题。”
国家民政部2000年12月5日发布《关于对部分社团免予社团登记的通知》(文件号,民发〔2000〕257号)显示,省级文联所属文艺家协会、省级以下各级文联以及所属文艺家协会应按《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履行登记手续。2017年12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公告第424号显示,“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中,有“民发〔2000〕257号”文件。记者 张鹏康 编辑 王井涛 http://t.cn/A6O4J8Lo
